【慈善讲堂】公益慈善捐款抵扣税优惠政策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第八十条: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捐赠财产用于慈善活动的,依法享受税收优惠。公益慈善事业涉及的所得税优惠政策主要包括企业所得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个人所得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两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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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北京心海公益基金会公众号

一、企业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四条、第五条规定,“企业所得税的税率是25%”“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可以简单理解为,在不考虑其他各类税收优惠情况下,企业若利润100万元,需要缴纳25万元的企业所得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所得税额时扣除。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未在当年税前扣除的部分,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扣除,但结转年限自捐赠发生年度的次年起计算最长不得超过3年。

例如:某企业,年度利润总额1000万元,企业所得税率25%:

1.如该企业当年未发生公益性支出,则应正常缴税:

应纳税额=1000*25%=250万元

2.如该企业向基金会捐赠大于等于120万元(该企业年度利润的12%):

应纳税额=(1000-120)*25%=220万元

3.如向基金会捐赠少于120万元:

应纳税额=(1000-实际捐赠)*25%

二、个人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一款和第三条第一款规定,“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例如:张女士月收入10000元,按照现在的个税费 用扣除标准5000元,假如在不考虑“五险一金”的情况下:

1.张女士未发生公益捐赠:张女士的“应 交税金”为:

应纳税额=(10000元-5000元)*税率-速算扣除数

2.假设张女士捐款2000元,不到3000元,张女士的应交税金”为:

应应纳税额=(10000-5000-2000)*税率-速算扣除数

3.张女士捐款等于或多于3000元,张女士的“应交税金” 为:应纳税额= (10000-5000-3000)*税率-速算扣除数

综上所述,企业、个人公益性捐赠确实可以减少捐赠人的纳税,减税的前提是公益慈善的付出。符合条件的公益捐赠能够有效降低企业和个人的慈善成本。捐赠资金的使用严格按照捐赠人的意愿执行,慈善捐赠按照“谁募集、谁使用”的原则,任何人不得截留、挪用慈善资金。

公益性捐款税前扣除需要注意什么

一、受赠单位有要求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对公益性捐赠条件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所称公益性捐赠,是指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规定的公益事业的捐赠。根据本条的规定,公益性捐赠必须符合以下两个条件:

(1)受赠单位必须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和直属机构。如果受赠单位是乡级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则不能税前扣除。

(2)向公益性社会团体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必须是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所属年度,且受赠单位是在财政、税务、民政等部门联合发布的名单上。

二、票据要合法

不能用行政事业单位结算票据税前扣除,而应提供省级以上(含省级)财政部门印制并加盖接受捐赠单位印章的公益性捐赠票据,或加盖接受捐赠单位印章的 《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收据联,作为法定扣除凭证。

 三、是否是直接捐赠?

企业发生的直接捐赠支出,要纳税调增。如基于政府帮扶解困的定向性,企业根据政府及相关部门扶贫计划,直接向贫困村、农户、城市生活困难的居民、农村小学和特困学生等捐赠。虽然这种行为具有公益性,但不符合税法规定的公益性捐赠要件。即直接捐赠给受赠对象则不能在税前扣除。

四、捐赠年度要符合规定

企业捐赠行为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不属于名单所属年度的,不准税前扣除。捐赠支出的税前扣除政策体现了国家对公益事业的鼓励和支持,降低公益成本,促进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让更多人得到及时有效的帮助。


本文来源:北京心海公益基金会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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