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社会对慈善行业和公益社会组织的重视程度逐年提升,这对于社会组织规范化、管理专业化、自身治理水平提出更高的要求;同时,慈善+经济、慈善+金融(信托)的行业发展趋势,也对慈善从业人员提出更高的专业要求。本文试图归纳慈善行业的合规重点,以完善和吸纳更多专业人士的意见。
一、慈善法律、政策汇总
慈善行业要符合“规”,首先得弄清楚有哪些规?这主要包括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行业自律组织的一些团体标准等,只有弄清楚这些规,才可能将这些规内融到行业主体的日常规制中。
(一)法律
2016-3的《慈善法》
2020-5的《民法典》相关条款
1999-6的《公益事业捐赠法》
2016-4的《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
1993-10的《红十字会法》
2020-8的《契税法》
2011-6的《个人所得税法》
2021-6的《印花税法》等
(二)行政法规
2004-2的《基金会管理条例》
2007-12的《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1998-10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1998-10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
2017-8的《志愿服务条例》等
(三)行业监管
慈善行业的监管,是行政监管+行业自律。因此,行业团体标准或公约,也是合规所需要考虑的内容。例如中国慈善联合会发布的首个慈善领域的全国性公约《中国慈善联合会会员公约》。
行业团体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强制性标准是需要遵守的,推荐性标准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适用,例如慈善组织档案管理规范、项目管理规范、公益项目评估方法、慈善社区指南等。
二、慈善合规的要点
(一)主体(公益社会组织)合规
公益社会组织的规范,分布于《慈善法》和一些部门规章中,例如民政部《基金会名称管理规定》、《基金会年度检查办法》、《基金会信息公布办法》、《慈善组织信息公开办法》、《慈善组织认定办法》、《取缔非法民间组织暂行办法》等。
如果社会组织不符合这些法律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就面临被行政监管部门责令整改、停止活动,甚至取缔的后果。慈善组织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应当是以开展慈善活动为宗旨、不以盈利为目的的社会组织。
(二)捐赠募捐合规
《慈善法》22条规定,慈善组织开展公开募捐,应当取得募捐资格。登记满2年的慈善组织,可以向民政部门申请公开募捐资格。
这意味着并不是任何个人或机构都能以慈善的名义进行公开募捐的,目前现实中也出现许多新型的公开募捐,例如通过互联网公开募捐、通过面向社会公众的义演、义卖、义展、义赛、义拍、慈善晚会等,还有一些受害者、弱势人士在网络上公开募资,都需要纳入规范管理。
慈善捐赠呈现出以下几个特点:(1)捐赠主体多元化;(2)捐赠标的多元化。从以往的捐钱捐物这些标的,扩大到股权、有价证券、知识产权等;(3)捐赠的形式也创新化。网络捐赠、慈善众筹、社区动员、慈善信托等。
慈善从业者需要关注到民政部颁布的《慈善组织公开募捐管理办法》、《民间非盈利组织会计制度》等有关捐赠募捐的行为规范和更新,否则会面临较为严重的行政后果。
(三)慈善项目合规
项目合规遵从《慈善组织保值增值投资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关于慈善组织开展慈善活动年度支出和管理费用的规定》、《关于加强和完善基金会注册会计师审计制度的通知》、《慈善项目管理制度》、《慈善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规定。
对慈善项目的立项、审查、执行、控制、评估和反馈等一系列指标的控制需要遵循;这些规定适用于资助项目、募捐项目、专项基金项目及其他合作项目。
(四)税务合规
慈善行业与慈善捐赠税收体系是密切相关的,这是不争的事实。目前的慈善税收体系存在以下特点或问题:
(1)法律规定有所缺失:例如《个人所得税法》中虽然明确规定了捐赠税前扣除的比例,却没有对捐赠对象、扣税凭证、扣除程序等问题做出说明;后来《税务总局关于公益慈善事业捐赠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2019年发布实施),虽然填补了空白,但这并不是法律。
除此之外,增值税、消费税及关税等税种的优惠,都存在于行政立法、部门规章中,没有在法律中规定,导致执行中的各地理解的不同。
(2)直接捐赠无法享有税收优惠,而只能通过拥有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组织进行捐赠才可以享有税收优惠。而这些公益性社会组织的信息更新较为滞后,影响了捐赠者的选择权。
(3)个人捐赠超额部分无法年度结转扣除。《企业所得税法》允许企业慈善捐赠支出超过部分,在三年内进行结转扣除,但个人所得税法未作类似规定。
(4)实物捐赠相关政策不完善。缺少企业、个人实物捐赠时的增值税减免条款。
(5)税收减免流程复杂。《税收征管法》、《税收减免管理办法》规定,捐赠者从捐赠到切实获得税收优惠需要经理多道征管程序,包括向受赠单位索取相关票据证明、规定时间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并附送申请材料、等待审核通过,过程较为漫长和繁琐;而且对于个人捐赠者,如果没有扣缴义务人,还需要自行办理税前扣除手续。
以上合规要点,对于不同社会组织、或者同一社会组织在不同时间段的侧重和需求是不一样的,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区别对待。
三、慈善合规的路径与方法
当我们全面汇集了慈善行业的相关“规”,并且聚焦慈善行业有关的合规要点,这时候就需要把主要关注的合规要点,结合相关的规内化融合到社会组织的规章制度中,建立健全社会组织的规章制度。
最后非常重要的问题是,这些好的规章制度如何有效传导到社会组织的决策层和每一个员工岗位、并且保持遵从执行。
央企国企的合规传导系统已经非常完善和有效,国务院国资委颁布实施的合规强化管理,实际上就是检测评估央企合规传导系统的有效性,慈善行业的合规和合规有效性正在摸索之中,但十四五规划对全面合规的要求,必然会对慈善行业提出合规有效性的具体要求。
来源:高文律师事务所公众号
作者:茆宇、俞芳